07月30日 15:44 来源于: 深圳商报登报
声明
2024 年 7 月 19 日,深圳市XX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现有人申请“深圳市莲塘南湾低碳产业园整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下称“项目”)招投标,并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等合同的行为。现,本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公司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重大事项或 招 投 标 项 目 均 需 通 过 公 司 党 支 部 、董 事会、监事会及集体资产委员会会议并形成决议(下称“四会决议”),并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后,报街道党工委审查,向区集资委备案,方可开展。
二、任何人以公司名义开展任何工作/活动均需合法授权。
如需核实相关情况,及时和公司联系。
联系人:冯XXX
联系电话 13XXXX
特此声明!
深圳市XX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来源:深圳商报2024年7月22日 星期一A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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