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16日 14:41 来源于: 深圳登报
遗失声明
XXX,2024年7月8日因保管不善遗失广东省司法厅 2022 年 3 月 22 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号:1440320XXXX411,执业证书流水号:30XXXX,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李XX、陈XXX遗失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实业公司于 1994 年 5 月 20 日签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福利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遗失位于福民新村XXX栋XXX 房办理房改批复资料,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XXXX遗失人民警察证,警号:0XXXX,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本人XXXX遗失深圳市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确认单,协议编号:木棉岭XXXX,声明作废。
来源:深圳商报2024年7月16日 星期二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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