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您好,您通过政府在线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减资可在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也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减资公告(如贵司选择登报方式,需刊登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一般有: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晶报、深圳晚报、南方都市报(深圳版)等)。如是选择发布减资公告,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首页—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理入口—通过统一认证方式登录(使用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登录“注意:选择个人登录选项,非法人登录选项”)-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我要申请”—全部事项—主体业务(点击下一页查看)—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清算组备案公告、债权人公告、集团成员公示、公司减资合并分立公告—点击“办理”。登公告之日起45天后方可办理减资登记。可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amr.sz.gov.cn)—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理入口—统一认证登录(使用个人账户登录)—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右上角的“我要申请”—商事主体变更(备案)登记、增补营业执照—办理。预约后经办人带齐资料到窗口办理。(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总额的,需提交在报纸上登载的减资公告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已发布减资公告则无需登报)所需详细材料详见:官网首页—政务服务—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登记”或者“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登记”)—材料清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答复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https://www.sz.gov.cn/hdjlpt/detail?pid=2235786
Powered by Froala Editor